李硕勋故居位于高县县城东门街。
李硕勋(1903—1931),1903年2月出生于四川庆符县中城镇(今高县庆符镇)。5岁读私塾, 1921年入四川省立第一中学,次年,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1923年底,考入上海大学。次年转为中共正式党员。1925年李硕勋去全国学生联合总会工作。10月23日,再次被选为全国学生联合总会会长。1926年10月,李硕勋赴武汉任中共武昌地委组织部长,不久调任共青团湖北省委书记。年底,任国民革命军第二十五师政治部主任。1927年4月,率两个团北上,击败奉系军阀一部。8月1日,率两个团参加南昌起义。继后,先后担任江苏省委军委书记、中共中央军委委员、浙江省委代理书记、广东省委军委书记等职。1931年7月7日,他去海南岛准备召集军事会议,因叛徒出卖被捕。9月16日,李硕勋被国民党政府杀害于海口市,年仅28岁。
李硕勋故居是李硕勋童年和少年时代生活的重要遗址。故居占地2亩,房屋12间,建于光绪年间,中式串架结构小青瓦平房,典型川南民居。故居旁有清咸丰元年的节孝牌坊。2000年进行复原和维修后的故居,室内陈列分布为:大堂屋,客房,李硕勋兄长李伯涛卧室,李硕勋卧室及书房,小堂屋,李硕勋父亲卧室,小粮仓。后院坝修筑水池假山,两头筑有小花坛,沿围墙系绿化带。2005年,对故居进行维修扩建。
1996年,被四川省人民政府确定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15年,命名为“四川省中共党史教育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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