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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特色镇村志 凡例

发布日期:2019-11-26

1、宜宾特色镇村志编纂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客观、系统记述特色镇村发展变化进程和改革开放成果,传承和抢救乡土历史文化,激发爱国爱乡情怀,为乡村振兴战略服务。

2、宜宾特色镇村志质量要求

参照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印发的《地方志书质量规定》执行。在坚持志体的前提下,体裁运用、篇目设置、资料选择等作适当创新。内容以记载镇村域范围内的微观资料为主,详上级志书之所略。根据本镇村的特点,有选择性地记述域内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历史与现状,重在突出特色镇村的“名”与“特”的内涵,从而达到执简驭繁、文约事丰、易于阅读、利于普及的目的。

3、宜宾特色镇村志时间断限

为全面反映入志事物发展脉络,各志上限尽量追溯至事物发端;下限一般断至各镇村志启动编修年份,个别重大事项可延至搁笔。

4、宜宾特色镇村志记述范围

记述地域范围以下限年份的行政辖区为主。为体现特色镇村在更大区域内的意义,可以从更开阔的区域视野记述与该镇村相关的内容。

5、宜宾特色镇村志总体结构

横排门类,纵述史实。统一采用纲目体,设类目、分目、条目三个层次。所设类目除《宜宾特色镇志基本参考篇目》和《宜宾特色村志基本参考篇目》要求的必设内容外,其余由各镇村依照突出时代特色、地方特色的原则自行安排。

6、宜宾特色镇村志体裁

体裁形式综合运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各种体裁,以志体为主。卷首设概述,不设大事记,镇村域概况及重要历史节点的内容在概述中提及。

7、宜宾特色镇村志图片的史料价值和观赏性要求

全书以志与图为主。只收录具有存史价值和本镇村特色的图片,同时兼顾艺术性,并做到图随文走、图文并茂。”

8、为体现学术规范,卷末除编后记外,增设参考文献。

9、宜宾特色镇村志语言文体

除引用文字和附录文献资料外,统一使用规范汉字及现代语体文记述。记事坚持秉笔直书、述而不议,只记事实,不作评论,寓观点于材料之中。行文力求朴实、严谨、简洁、流畅、优美,具有较强可读性。

10、人物载录

设“历史名人”与“名人与本镇村”两个分目。“历史名人”遵循“生不立传”原则,按生年排序。只选录对本镇村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历史人物,不面面俱到。人物传记述传主的生卒年月、籍贯(出生地)、主要经历、典型事迹、个性特征、社会评价等。“名人与本镇”收录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有重大影响的著名人物(政治家、科学家、艺术家等,可为在世的人物,也可是不在世的人物)在本镇的活动和对本镇发展所做的贡献。

11、数据

各镇村志所需数据一般采用政府统计部门数据,无政府统计部门数据时选用主管部门正式提供的数据。

12、计量单位

采用国务院l984年2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历史上使用的计量单位,如斗、石、里、尺、磅、华氏度等,在引文时可照录,但以类目为单位首次出现时应加注。

13、纪年

中华民国以前的纪年,先书历史纪年,其后括注公元纪年。自中华民国成立后的纪年,均使用公元纪年。志书中“XX年代”,凡未加世纪者,均指20世纪的年代。

志中所称“解放前(后)”,以当地解放日为界;“新中国成立前(后)”,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日1949年10月1日为界;“改革开放前(后)”,以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的1978年12月为界。

14、称谓

特色镇村志记事概以第三人称记述。人名直书其姓名,必要时冠以职务职称。地名以现行标准地名为准。如使用历史地名,于每个条目首次出现时括注现行地名。各个历史时期的党派、团体、组织、机构、职务等均以当时名称为准。对于称谓过长而又频繁使用者,于首次出现时使用全称并同时括注简称,之后使用简称。

15、数字、标点

遵循国家标准和出版规定,志中数字书写以GB/T15835—2011《出版物上数字用法》为准,使用标点符号以GB/T15834—2011《标点符号用法》为准。

16、注释

为体现学术规范,志书所用重要资料应尽量注明出处,注释方式因事而异。行文中的注释,一律采用当页下脚注;附载文章于篇后注明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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