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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宜宾市叙州区委党史研究室(叙州区地方志办公室) 《宜宾市叙州区晶硅光伏产业发展历程口述史》(暂名)设计印刷项目自行组织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4-07-10

中共宜宾市叙州区委党史研究室(叙州区地方志办公室)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书刊出版物印刷服务自行组织采购管理制度(试行)》规定,现就《宜宾市叙州区晶硅光伏产业发展历程口述史》(暂名)设计印刷项目自行组织采购公告如下,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

叙委史采〔2024〕3号

二、采购项目

《宜宾市叙州区晶硅光伏产业发展历程口述史》设计印刷,公开出版。

三、采购资金及方式

(一)采购资金:财政资金,最高限价¥60000元(大写: 陆万元整),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二)采购方式:自行组织采购,采取低价中标方式。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质量及数量要求

1.中标方负责完成《宜宾市叙州区晶硅光伏产业发展历程口述史》(暂名)的书号落实、审查、出版工作(书号为纸质书号,且为独立ISBN)。《宜宾市叙州区晶硅光伏产业发展历程口述史》(暂名)由具有资质的出版社公开出版。全书在出版社出具版权页和付印单并经CIP数据查询属实后,由采购方负责人签发付印。

2.中标方负责完成《宜宾市叙州区晶硅光伏产业发展历程口述史》(暂名)的设计制版(含整体外观设计)、校对、印制(含校对稿、送审稿、送审样书和最终成书印制)、装订、运输以及制作成书的可复制的WORD电子文档和双层PDF等全过程的所有事项。中标方应在中标费用总额中列支为完成上述事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宜宾市叙州区晶硅光伏产业发展历程口述史》(暂名)为硬精装本,属精细印刷品,集四色和双色印刷相结合的综合性图书。全书规格为170mm×240mm,锁线胶订;封面采用工业纸板、烫金;前置彩页16页,0.5个印张,采用157克铜板纸;全书除前置彩页外的内文版面篇幅约为10万字左右,共计约4个印张,印张为纯文字采用双色印刷,内文均采用80克米色双胶纸。前置彩页每增减0.5个印张按陆佰元正(¥600元)增减费用,内文全彩页每增减0.5个印张按叁佰元(¥300元)增减费用。该书使用的材料应为合格以上产品,纸张色差应统一;设计、制版、印刷、装订达到行业一等品标准要求。全书印数300册,采购人实收成书300册。中标方用硬纸箱封装好成品书一次性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

4.《宜宾市叙州区晶硅光伏产业发展历程口述史》(暂名)的所有知识产权均属采购人。中标方应向采购人提供全书成书后的可复制的PDF和WORD电子文档。

(二)过程控制

1.《宜宾市叙州区晶硅光伏产业发展历程口述史》(暂名)为公开出版。全书付印稿由采购方负责人签发付印。

2.工作周期。《宜宾市叙州区晶硅光伏产业发展历程口述史》(暂名)自交文字图片稿之日起,到所有成品书运达采购方指定地点之日止,中标方整个工作周期为90天。在工作过程中,中标方应向采购方提供3次校对全稿,第一次2份(可单色印刷),第二次、第三次分别5本(送审样书中的前置图片为全彩,其余部分可单色印刷),校对稿送达采购人,并同步提供可复制的PDF电子稿。采购方所有校对时间计算在中标方工作周期内。

(三)其他要求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一旦中标,不得转包。

2.中标方因非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不能按期交清全部成品书,每推迟一天,应向采购方赔付中标额1%的罚金;若迟交时间超过合同约定周期20%以上,中标企业及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其他企业三年之内均不得参与采购方的采购投标。

3.若中标方的成书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应向采购方赔付中标总额15%的罚金。若被认定为不合格产品,应无条件在10天以内重印并交付采购方,同时承担相应责任。

4.采购方指定交货地点: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柏溪街道丹桂街87号(六楼,无电梯)(交货地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资质要求: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书刊印刷、装订业务范围的印刷企业。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投标资料递交

(一)递交方式:1.邮寄投标资料;2.现场递交投标资料。

(二)递交时间: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7月17日24:00整(以递交时间内采购方实际收到资料的时间为准,因投递时间延误造成的影响采购方概不负责)。

(三)递交地点:四川省宜宾市柏溪街道丹桂街87号(邮编644600)。

(四)递交详单:1.相关资格、资质资料(含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书刊印刷和装订业务范围资格等)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的复印件;2.参与投标函;3.承诺函;4.开标一览表;5.商务响应表;6.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五)递交要求:将投标资料密封在同一个密封袋中,在密封袋上标注项目名称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七、采购结果公告与合同签订

(一)全面响应和符合本公告四至六款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资格资质条件和程序性要求,且价格低者为中标单位。

(二)结果公告:投标资料递交截止日后5个工作日内,公告期5个工作日。

(三)结果公告网址:登陆“宜宾史志网”(网址:http://dfz.yb.gov.cn/)查询。

(四)签订合同前中标单位应提供相关资格、资质资料原件(正本或副本)供采购方验证。验证属实则正式签订合同;若验证不实,则取消签约资格,并依照报价递补下一位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

(五)合同签订:中标单位应于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资格、资质材料原件(若不是法定代表人签订合同,应同时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到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如逾期不到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依照报价递补下一位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

八、验收和付款

(一)供应商用硬纸箱封装好成品书一次性运抵宜宾的采购方指定地点,经验收合格后签署验收结算单。

(二)验收结束后,供应商持成交通知书、采购合同、验收结算单、供货发票到采购单位综合股办理结算手续。

(三)结算手续完清后,由采购单位综合股在7个工作日内启动付款程序。

九、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黄女士;电话: 0831-8755996


                        中共宜宾市叙州区委党史研究室(叙州区地方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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