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共宜宾市委党史研究室(宜宾市地方志办公室)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权限制定的《书刊出版物印刷服务自行组织采购管理制度(试行)》规定,现就《宜宾历史故事选》公开出版及印刷服务项目自行组织采购公告如下,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宜委史采〔2024〕6号
二、采购项目:《宜宾历史故事选》公开出版及印刷服务
三、采购资金及方式
(一)采购资金:财政资金,最高限价56000元(大写:伍万陆仟元整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二)采购方式:自行组织采购,采取低价中标方式。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标的和质量
1.中标方负责完成《宜宾历史故事选》公开出版的书号落实、出版审查(书号可为电子书号)。
2.中标方负责完成《宜宾历史故事选》设计制版(含整体外观设计)、校对、印制(含校对稿、送审稿、送审样书和最终成书印制)、装订、运输以及制作成书的可复制的PDF和WORD电子文档等全过程的所有事项。
3.《宜宾历史故事选》开本240x170毫米,纸面精装;封面150克以上特种纸,2.5mm纸板,四色印刷;内文70克本白双胶纸,全彩印刷,大约300千字,约23个印张;前后环衬180克原生彩色花纹纸(皮纹纸除外),颜色与封面为同色系;扉页120克铜版纸;锁线装订;圆脊。印刷数1000册,采购单位实收成书1000册。该书使用的材料应为合格以上产品,纸张色差应统一;印装细节和品质符合设计单位的技术要求;全书文字差错率不能超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的规定。实物成书水平应达到精细品类良好品的要求。内文篇幅每增减0.5个印张,增减费用400元(肆佰元整)。成书装硬纸箱打包,并一次性运抵宜宾市甲方指定地点。
中标方应在中标费用总额中列支完成上述事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二)工作周期
《宜宾历史故事选》自交文字图片电子稿之日起,到所有成品书运达采购单位指定地点之日止,中标方整个工作周期为100天(自然日)。在全书工作周期中,采购单位协助校稿3次,对红1次(采购方协助校稿、样书对红时间不计入中标方工作周期)。中标方应向采购单位提供4次校对全稿(每次2份,可单色印刷,并送达采购单位)。中标方在二校完成后,向采购单位提供4本软封送审样书(送审样书中的前置图片应为全彩,其余部分可单色印刷)。时间计算方法按采购单位制定的《出版印刷项目合同履约时限监控管理办法》执行。
(三)其他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一旦中标,不得转包。中标方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合同签订前)须交纳中标价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 中标方因非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不能按期交清全部成品书,每推迟一天,应按日向采购单位赔付中标额1%的罚金;情节严重者,中标企业及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其他企业三年之内均不得参与采购单位的采购投标。若中标方的成书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应向采购单位赔付中标总额15%的罚金。若被认定为不合格产品,应无条件在10天以内重印并交付采购单位,同时承担相应责任。
四、投标单位资格、资质要求: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图书设计、编辑、印刷或图书出版业务范围的企业。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投标资料递交
(一)递交方式:1、邮寄投标资料;2、现场递交投标资料。
(二)递交时间: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6日24:00整(以递交时间内采购单位实际收到资料的时间为准,因投递时间延误造成的影响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三)递交地点: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都长街82号市委机关大院市委党史研究室综合科(邮编644000)。
(四)递交详单:1、相关资格、资质资料(含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书刊印刷、装订业务范围资格等)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的复印件;2、参与投标函;3、承诺函;4、开标一览表;5、商务响应表(末尾应以总结形式表明是否全面响应本公告内容);6、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五)递交要求:将投标资料密封在同一个密封袋中,在密封袋上标注项目名称并加盖中标单位鲜章。
六、采购结果公告与合同签订
(一)全面响应和符合本公告四至六款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资格资质条件和程序性要求,且价格低者为中标单位。
(二)结果公告:投标资料递交截止日后5个工作日内,公告期5个工作日。
(三)结果公告网址:登陆“中共宜宾市委党史研究室”(网址:http://dfz.yibin.gov.cn/)查询。
(四)签订合同前中标单位应提供相关资格、资质资料原件(正本或副本)供采购单位验证。验证属实则正式签订合同;若验证不实,则取消签约资格,并依照报价递补下一位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
(五)合同签订:中标单位应于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资格、资质材料原件(若不是法定代表人签订合同,应同时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到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如逾期不到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依照报价递补下一位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
七、验收和付款
(一)中标方用硬纸箱封装好成品书一次性运抵宜宾的采购单位指定地点,经验收合格后签署验收结算单。
(二)验收结束后,中标方持成交通知书、采购合同、验收结算单、供货发票到采购单位办理结算手续。
九、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赵女士,电话:0831-8224937,18683147640
备注:相关表格资料在附件栏下载
附件: 中共宜宾市委党史研究室(地方志办公室)出版印刷项目合同履约时限监控管理办法
中共宜宾市委党史研究室(宜宾市地方志办公室)
2024年8月3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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