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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宜宾市翠屏区委党史研究室 (宜宾市翠屏区地方志办公室) 《中国共产党宜宾翠屏区域的100年大事记》出版印刷项目自行组织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28

中共宜宾市翠屏区委党史研究室

(宜宾市翠屏区地方志办公室)

《中国共产党宜宾翠屏区域的100年大事记》出版印刷项目自行组织采购公告

依据我室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权限制定的《中共宜宾市翠屏区委党史研究室(翠屏区地方志办公室)书刊出版物印刷服务自行组织采购管理制度(试行)》规定,现就中国共产党宜宾翠屏区域的100年大事记》出版印刷项目自行组织采购公告如下,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翠委史采〔20253

二、采购项目:中国共产党宜宾翠屏区域的100年大事记出版印刷

三、采购资金及方式

(一)采购资金:财政资金,最高限价¥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二)采购方式:自行组织采购,采取  低价中标方式。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标的和质量要求

1、供应商负责完成《中国共产党宜宾翠屏区域的100年大事记》的设计制版、印制(含校对稿、送审稿、送审样书和最终成书印制)、装订、运输以及制作成书的可复制的PDF和WORD电子文档等全过程的所有事项。供应商应在中标费用总额中列支我室与供应商为完成上述事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中国共产党宜宾翠屏区域的100年大事记印册500册,全书文字为 word 文件格式,内文word字数约23万字左右,无插图,双色印刷。由正文、封面等部分组成。开本170mm×240mm,1/16开,锁线背胶包。封面240克特种纸,双色印刷。内文用80g米色纯质纸,单色印刷,页码预计255P,每增减0.5印张,400元增减。供应商印制完成后,单本包装过塑,用硬纸箱封装好成品书一次性运抵宜宾的采购方指定地点。

3、《中国共产党宜宾翠屏区域的100年大事记》的所有知识产权均属采购方。供应商须向采购方提供全书成书后的可复制的PDF电子文档(光盘)。未经采购方同意,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侵犯采购方知识产权。

(二)过程控制

1、《中国共产党宜宾翠屏区域的100年大事记》为内部出版。全书付印稿由采购方负责人签发付印。

2、供应商基本资质应符合新闻出版总署规定的经营出版物印刷业务的企业条件。使用的材料应为合格以上产品,纸张色差应统一;设计、制版、印制、装订达到行业一等品标准要求。

(三)工作周期

1、《中国共产党宜宾翠屏区域的100年大事记》自交文字图片稿之日起,从设计到所有成品书运达宜宾我室指定地点,整个工作周期为60天(含所有节假日)。在工作过程中,代理方应向采购方提供三次校对全稿(每次两份,可单色印刷,并将校对稿送达宜宾)。采购方所有校对时间不计算在代理方工作周期内,具体计算方法按采购方制定的《出版印刷项目合同履约时限监控管理办法》执行。

2、代理方在二校完成后,向采购方提供:10本软封送审稿样书,部分内容的若干份校对稿(可单色印刷)供采购方送审及征求意见。

3、交货地点及方式。采购方指定交货地点为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岷江新区象鼻街道兴盛路436号综合办公区档案馆5中共宜宾市翠屏区委党史研究室。如有与需求不相符或有划伤、褪色、掉页等现象,供应商负责包退、包换。

(四)其他要求

1、该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一旦中标,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合同签订前)须交纳中标价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

2、中标方因非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不能按期交清全部成品书,每推迟一天,应向采购方赔付中标额1%的罚金;若迟交时间超过合同约定周期20%以上,中标企业及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其他企业三年之内均不得参与采购方的采购投标。若中标方的成书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应向采购方赔付中标总额15%的罚金。若被认定为不合格产品,应无条件在10天以内重印并交付采购方,同时承担相应责任。

五、合格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资质要求: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图书设计、编辑或代理出版物编、印业务范围资格。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参与政府项目活动中没有不良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投标资料递交

(一)递交方式:1、邮寄投标资料;2、现场递交投标资料。

(二)递交时间: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8月15日18:00时整(以递交时间内采购方实际收到资料的时间为准,因投递时间延误造成的影响采购方概不负责)。

(三)递交地点: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岷江新区象鼻街道兴盛路436号综合办公区档案馆5楼中共宜宾市翠屏区委党史研究室(邮编644007)。

(四)递交详单:1、相关资格、资历资料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的复印件;2、参与投标函;3、承诺函;4、开标一览表;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五)递交要求:将投标资料密封在同一个密封袋中,在密封袋上标注项目名称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七、采购结果公告与合同签订

(一)结果公告时间:投标资料递交截止日后5个工作日内

(二)结果公告地点:登录“中共宜宾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办公室)”(网址:http://dfz.yb.gov.cn/)查询公告。

(三)全面响应本公告条程序性和实体条件要求,我室根据投标企业资质报价历年履行合同情况合评标确定中标单位。我室将在第一时间以PDF格式网络通知中标单位。

(四)签订合同前中标单位应提供相关资格、资历资料原件(正本或副本)供验证。签约资格验证属实则正式签订合同;若验证不实,则取消资格,签约资格顺延至下一位投标单位。

(五)合同签订:中标单位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资格、资质材料原件(若不是法定代表人签订合同,应同时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到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如逾期不到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八、验收和付款

(一)供应商用硬纸箱封装好成品书一次性运抵宜宾我室指定地点,经验收合格后签署验收结算单。

(二)验收结束后,供应商持成交通知书、采购合同、验收结算单、供货发票到我室综合股办理结算手续15个工作日内办理全额付款业务。

九、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梁芳燕,电话:0831-3662270,18283181940

备注:相关表格资料在附件栏下载

中共宜宾市翠屏区委党史研究室

(宜宾市翠屏区地方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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